李钊家:
本委于2025年6月7日收到你邮寄至我委的劳动仲裁申请,所列被申请人一为:上海慧恩人力海源售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,经我委核实与你提交的企业机读档案名称不一致,我委多次致电你提供的联系电话,均显示无人接听,因此无法与你取得联系。我委于2025年6月18日按你送达地址确认书提供的地址通过EMS劳动仲裁专递邮寄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经快递员多次投递,均无法与你取得联系,邮件无人签收被退回。根据《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,你可以到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清城区劳动仲裁委领取补正材料通知书,在公告期内领取的,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,逾期不领取,自发出公告之日起,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。请你于《补正材料通知书》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。逾期未补正,视为撤回仲裁申请,本委将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电话:0763-3939077
联系地址: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(原清城区地税办公室)
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5年7月9日